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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开展讲解活动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19         浏览数:

       为规范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展厅讲解秩序,确保对本馆展览、展品诠释的真实准确性;保障公众参观权益,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参观环境,特制定《社会人士在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开展讲解活动管理办法》(附后),并从2019年5月21日起正式实行,请相关社会人士自觉遵守。关于管理办法的相关实施细则可致电010-50872677(鲁博)或010—66128596(北大红楼)咨询。

《社会人士在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开展讲解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是宣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为确保社会人士在我馆的讲解内容真实正确和确保游客在我馆的参观活动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正常开放期间有专职讲解员为观众提供定时定点的免费讲解服务和个性化定制的收费讲解服务(需提前预约),同时为观众免费提供微信语音导览服务。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志愿讲解员为观众提供志愿讲解服务。
       第三条 为确保文物及展览内容、展览相关信息传播的正确可靠,原则上,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不允许社会人士(包括导游、社会教育机构及其它个人)在我馆展厅组织开展讲解活动。
       第四条 如确系特殊情况,需在我馆开展讲解活动,讲解申请人需携带《社会人士在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组织讲解活动申请表》(可在北京鲁迅博物馆官网下载并填写)、拟讲解展览的详细讲解词、申请人单位开具的联系函(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前一周到我馆咨询服务台办理讲解登记及审核手续。
       第五条 申请理由充分且对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核实无误后,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参观讲解当日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服务台领取《北京鲁迅博物(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社会人士讲解证》并了解本馆相关安全制度。讲解过程中讲解员需将证件悬挂在胸前显著位置,讲解结束后及时归还讲解证并取回有效身份证件。
       第六条 为维护展厅正常参观秩序,社会人士在讲解过程中不允许使用扩声设备,讲解人员在组织观众进行现场讲解前,须事先了解开放区域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遇突发情况,讲解人员有责任引导观众在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下进行疏散,不得在参观通道长时间停留。讲解人员不得在展厅高声喧哗或有其它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 未经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允许,谢绝任何社会人士在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组织讲解活动。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5月 21日起实施,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由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所有。

       附件:社会人士在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组织公益讲解申请表


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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