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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问题的再认识——从考古发现看我国农、牧业起源和发展的多样性 杨 阳
发布日期:2015-07-20         浏览数: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概念是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提出来的。对此,虽然我国理论界很少有人提出过异议,但是对这一概念内涵的理解却是不尽相同的。这种情况在政治经济学、历史等有关书刊文章中均有所反映。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的、所谓“其余的野蛮人群”,只能是以采集和渔猎为经济特征的原始部落,而不是农业部落。因游牧业要早于农业而产生,故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并不意味着畜牧业和农业的分工。

  (二)、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畜牧业和农业的分工。在原始农业逐步发展的基础上,出现了畜牧业,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实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换言之,农业要早于畜牧业而产生。

  (三)、早期农业往往农牧业兼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牧业逐渐分工,最后出现了一些专营农业的部落和专营畜牧的部落,实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也就是说,农、牧业是同时发生的。

  (四)、农、牧业的起源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发展途径,例如黄河流域产生了原始农业为主的综合经济,而北方草原地区则产生了以畜牧业为主的经济,这二者均非单纯的经济,而是比重不同的兼而有之。

  由此看来,以上四种观点分歧的焦点在于农业和牧业的起源和关系问题。为了判断这四种观点的正误与否,我们有必要重温恩格斯的有关论述。

  “在亚洲,他们发现了可以驯服和在驯服后可以繁殖的动物。野生的雌水牛,需要去猎取;但已经驯服的牛,每年可生一头小牛,此外还可以挤奶。有些最先进的部落——雅利安人、闪米特人,也许还有图兰人,——其主要的劳动部门起初就是驯养牲畜,只是到后来才是繁殖和看管牲畜。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这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

  “在东大陆,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是从驯养供给乳和肉的动物开始的,而植物的种植,这里在这一时期似乎很久还不知道。牲畜的驯养和繁殖以及较大规模的畜群的形成,看来是使雅利安人和闪米特人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的原因。在欧亚两洲的雅利安人中间,家畜的名称还是共通的;而所栽培的植物的名称却差不多总是互异的。”①

  从恩格斯的这段论述中,我们注意到:

  (一)、谷物种植要晚于游牧经济而产生,因此,农业的起源应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实现之后。

  (二)、“其余的野蛮人群”只能是营采集和渔猎的原始部落,因此,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不是游牧业和农业的分工,而是游牧部落从采集和渔猎部落中分离出来。

  这才应当是恩格斯在使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这一概念时的原意。

  既然如此,在研究中国社会早期经济形态和中国原始社会史时,是否就可以简单地套用这一概念呢?笔者仅就考古发现所反映的中国历史现象,继续探讨这个问题。

                二、考古发现说明了什么

  在通过考古发现来考察我国农、牧业的起源时,首先应规定出一定的时空范围。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认为,在东大陆,牧业和农业是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相当于考古学上的青铜时代)先后开始的。在我国,情况则有所不同。在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地区,锄耕农业和附属畜牧业在新石器时代已相当发达;在北方草原地区,从中石器时代结束后到青铜时代初期,畜牧业已逐步发展到相当规模;在黄河上游地区,锄耕农业在新石器时代略同于黄河中游地区,而原先处于从属地位的畜牧业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到青铜时代初期则有程度显著的发展。有鉴于此,关于中国农、牧业起源问题的探讨,应在此范围内展开。

  (一)、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地区

  1.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目前发展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是磁山·裴李岗文化。该文化遗址中出土的生产工具有石制的磨盘、磨棒、铲、斧、锛、凿以及镰等,灰坑中发现了农作物粟的痕迹和猪、狗、牛、鸡等家畜家禽的骨骼。磁山·裴李岗文化遗存所反映的生产水平虽然已脱离了农业产生的初期阶段,但由此上溯或可找到该地区农、牧业的起源。

  继磁山·裴李岗文化发展起来的是仰韶文化。仰韶文化居民经营了以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饲养了家畜,还兼营渔猎和采集。

  龙山文化的主要生产活动是农业。生产工具有明显进步,打制石器已极少见,种类主要有铲、钺、刀、斧、三角犁形器、镰、木耒、蚌镰等。农业的发达推动了家畜饲养业的发展,种类有猪、狗、牛、羊等,其中以猪的数量为最多。渔猎仍占有一定的比例。②

  2、黄河下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大汶口文化以农业经济为主。农作物主要是粟。家畜饲养业在大汶口文化早期就相当发达,饲养了猪、狗,可能还有牛、羊。大墩子遗址还出土了一件陶畜圈模型。渔猎在社会经济中占有一定地位。

  典型龙山文化是在大汶口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生产水平有较大的提高③。

  3、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属于长江中游一带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先后主要有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和青龙泉三期文化。

  大溪文化是以种植稻米的农业生产为主,在一些灰坑中发现有猪、羊、牛的遗骸和鱼骨,说明家畜饲养业和渔猎等辅助性经济也占据一定地位。

  屈家岭文化的人们从事以种植水稻为主的农业生产。家畜遗骸已发现的主要是猪和狗等,还发现貌似鸡、羊之类的陶质小禽兽。

  青龙泉三期文化遗址发现大量的稻壳和茎叶,出土的动物遗骸有猪、狗、羊等,以猪骨为最多,反映出家畜饲养业有了发展。

  分布在长江下游的具有代表性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有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和良渚文化等。

  河姆渡遗址出土石、骨、木、陶质的各种生产工具几千件。遗址有丰富的稻作遗存、是迄今为止我国发现的最早的人工栽培稻。与农业定居生活相依存的家畜饲养业也有一定规模,猪、狗两种家畜遗骨在遗址中普遍发现,还有较多的水牛骨头。遗址出土有大量的野生动物遗骨和野生植物果实,说明当时渔猎和采集经济也占一定比重。

  马家浜文化所反映的也是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生活,普遍栽培水稻。新出现的常用农具是磨光穿孔石铲。家畜有水牛等。采集和渔猎仍是辅助性的经济活动。

  良渚文化的原始农业经济已相当发达。石制生产工具主要有三角形犁状器、铲、耘田器、刀、镰、斧,锛、凿等。家畜种类有水牛、猪、狗和羊等。④

  1979年,在连云港将军崖发现一处我国目前唯一的、反映原始农业部落社会生活的岩画遗址。其中,描绘禾苗之类的农作物图案有十三种之多。A组人面像除Al以外,头下都有一条线通向农作物,反映出人类生存与农业的密切依赖关系,也表达了当时人们对生长庄稼的土地的一种崇拜意识。⑤

 (二)、北方草原地区

  大致包括东北北部、内蒙古和甘肃、宁夏少部、新疆一带。分布于此地区的考古学文化情况较为复杂,唯一具有共性因素的文化特征是细石器遗存,除此以外,各个考古学文化之间在经济文化特征上存在较大差异。基本上可分为两种经济文化类型。

  1、农牧兼有的类型

  主要分布于北方草原地区的边缘地带。

  分布于嫩江流域和松花江中游地区的昂昂溪类型和白金宝类型。这里的农业已有一定的发展,畜牧业是较重要的生产部门,渔猎生产也占相当比重,这可从陶器上饰有变体羊纹几何图案和出土甚多的动物骨骼中得到反映,羊是饲养的主要家畜。

  分布于乌尔吉木伦河流域、朝阳、凌源、冀北、哲里木盟、锦州地区的红山文化。这里的居民过着以定居农业为主,兼营畜牧渔猎的经济生活。

  分布于乌尔吉木伦河流域、西喇木伦河沿岸及以北包括昭乌达盟、哲里木盟地区的富河文化,生产工具主要是大型打制石器和细石器两类。富河文化的先民有定居的村落,证明有一定的原始农业;大量的野生动物遗骸和渔猎工具,表明渔猎经济也占有重要地位,还没有发现可以肯定属于家畜的骨骸。⑥

  2.以畜牧业为主的类型

  自东部的呼伦贝尔草原到内蒙古中西部的荒漠草原一带,分布着以细石器为主要特征的原始文化遗存,仅见极少的陶器和陶片,石器中虽有一些磨盘和磨棒,但不一定是为加工农作物,而有可能是为加工一些野生植物种子。遗址规模较小,文化层极薄,自东向西,遗址分布越来越稀。这些现象反映了这一地区古代居民“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狩猎生活。

  新疆地区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细石器为特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石器种类有石核、细长石片、刮削器、矛、镞、锯形刮器等。有的遗址还有少量砂质陶器共存。第二类是以磨制石器和彩陶为主要特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石制工具有刀、镰、斧、杵、磨盘、纺轮等,共存有大量的陶器,有的遗址出土有红铜制品,还发现有牛、马、羊等遗骨。从包含的文化遗物看,第一类遗址所反映的经济文化面貌是以狩猎和畜牧经济为主;第二类遗址则反映了一种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的定居生活。这两类文化遗址分布的特点是,内流河流域是农业文化区;戈壁草原上则常见畜牧文化遗存。⑦

  内蒙阴山山脉狼山地区发现了千幅以上的岩画,岩画内容最多的是动物图案,有单只或成群的牛、羊、马、鹿等,还有行猎、放牧、车骑等各种图像。其中,放牧图布局匀称,排列有序,羊马成群,大小不一,前后相随,颇有畜旺圈满的气氛。⑧类似阴山岩画内容的岩画在内蒙古白岔河流域、新疆天山以北地区也有所发现。⑨这些岩画的年代虽然要晚于新石器时代,但其内容所反映的无疑是游牧民族的生活,与前面提到的连云港将军崖岩画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三)、黄河上游地区

  马家窑文化分布于渭河上游,西至甘肃河西走廊的酒泉附近,在青海境内到达海南藏族自治州东南部的黄河沿岸,南至甘肃岷县,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以洮河、大夏河和湟水的中下游为中心。

  马家窑文化遗址出土农具有石铲、石刀、石镰、石磨谷器、陶刀、骨铲,并有少量细石器共存。遗址中常见猪、羊的骨骸,反映出居民过着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和狩猎采集的定居生活。

  后来的齐家文化仍以农业生产为主,但从各遗址出土的大量猪、狗、牛、羊、马、驴等家畜骨骼看来,畜牧业—尤其是养猪业,较前有了明显的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经济部门。

  相当于齐家文化后期的火烧沟类型,出土的农具有石锄、石刀和石磨盘,还有铜刀和铜镰,说明农业仍为一个重要的经济部门。家畜骨骼有羊、狗、猪、牛、马等,引人注意的是,羊骨多而普遍,随葬有成对的羊角,并分为大羊、中羊和小羊,显示了畜牧业由养猪为主转变为以养羊为主的倾向。

  分布于青海柴达木盆地一带,上限晚于齐家文化、下限约在战国秦汉以前的诺木洪文化,出土有麦类植物遗迹,遗址内发现土坯围墙、木结构房屋、饲养家畜的围栏。围栏内有大量羊粪堆积,其间也夹杂有少量的牛、马和骆驼的粪便。墓葬中还发现大量的毛布、毛带、毛绳、毛线等羊毛织品。展示出诺木洪文化农牧业结合,而畜牧业占较大比重的经济生活图景。

  在齐家文化之后发展起来的卡约文化,经济文化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方面,仍有一定比例的农业存在,另一方面,畜牧业——成群地畜养更为发展,上升为主要的经济部门。其具体表现,制陶业比齐家文化时期落后,质地粗糙,多为手制;带耳陶器增多,使之便于携带;陶器花纹中常见一种羊纹变形图案;墓葬中多用马、羊、牛、狗、鹿和猪的骨骼随葬,如阿哈特拉山M12,随葬的羊角竟多达108对,可见养羊业发达之一斑;遗址文化堆积层较薄。⑩

  在甘肃靖远吴家川、嘉峪关黑山、青海哈龙沟、巴哈毛力沟等地发现了反映游牧民族生活的岩画,其年代虽然偏晚,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此地区古代居民的经济生活。⑾

  根据以上各地区考古学文化所反映的经济文化特征,我们大致可划分出三种经济文化类型。

  1、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为农业经济类型区。这里的远古居民过着以锄耕农业为主,兼营家畜饲养、渔猎和采集的生活,农业和畜牧业在社会经济中所占的比例始终未发生显著的变化,经济发展脉络是从农→农。

  2.北方草原地区是畜牧业经济类型区。这一地区历史情况比较复杂、考古学文化遗址文化面貌不清。原因主要是,不定居的生活,畜牧生活流动性大;生产工具少且难以保存,由此导致遗址的经济文化特征不明显。另外,在与农业地区的接壤地带,还有一种农牧兼有的类型。虽然如此,结合历史文献综而观之,还是不难得出此地区为游牧民族文化的摇篮,经济发展脉络是从牧→牧的结论。  3.黄河上游地区是半牧半农经济类型区。生活于此的远古居民,在新石器时代多以农业为主;到了铜石并用时代发展为半牧半农;青铜时代开始后,畜牧业在某些地区更上升为主要的经济部门,农业则降为辅助经济,经济发展脉络是从农→半牧半农。

  总之,考古发现说明了我国农、牧业起源和发展的几种途径:从农→农;从牧→牧;从农→半牧半农。另外,由于历史上自然条件、政治、军事、民族迁徙等因素,有些地区还出现过从农→牧以及从牧→农等特殊现象。

             三、不同经济文化类型形成的原因

  这里所说的农业,是原始状态下的锄耕农业,是农业经济的滥觞时期,而非后来的犁耕和灌溉农业,这种原始农业在更大程度上需要用渔猎、采集和家畜饲养等经济手段作为必要的补充。

  畜牧业应分为三种:(1)、游牧方式,逐水草而迁徙,以天然草地提供的牧草为唯一的饲料来源。(2)、放牧方式,基本上过定居生活,主要以天然牧草为饲料来源,这种畜收业往往伴随着一定比重的农业。(3)、农业地区的畜牧业,是从开始的驯养发展为以舍饲为主,小群放牧为辅,饲料来源包括农副产品及少量的饲草。

  在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自然环境、经济、政治、军事、文化诸因素在社会演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不相同。

  恩格斯指出:“在此之前,我们可以把发展过程看做是一般的,适用于一定时期的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生活的地域如何。但是,随着野蛮时代的到来,我们达到了这样一个阶段,这时两大陆的自然条件上的差异,就有了意义。”⑿

  新石器时代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史上最伟大的时代之一。在这个时代,人类摆脱了旧石器时代那种只能利用自然的被动状态,发明了农业和畜牧业。从攫取性经济转变为生产性经济。在这个转变过程中,自然生态环境是一个必要条件,它不仅仅起了加速或延缓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具体经济文化类型的形成。

  按照自然条件(光、热、水、土等)地域组合的大势,我国约可分为三大地区,即东部季风区、蒙新干旱区及青藏高寒区。

  (一)、东部季风区

  包括大兴安岭以东及长城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6℅。本区主要特点是夏季季风影响显著,海拔超过二千米的山岭不多,有广阔的堆积平原,降水量较多,湿润程度较高,根据古地理研究,这里远古的地理景观为,秦岭、淮河一线以北,自山海关起,从东北走向西南,达甘肃南部以南,是森林草原区;秦岭、淮河一线以南的广大丘陵地带,是森林沼泽区。⒀

  有关学者认为:农业应起源于热带至温带高度自200-500米之间的山地。当时这些地区气候湿润,地表景观为森林或丛林与草原交错状态,动、植物资源丰富,既有利于原始农业的起源和发展,又可用渔猎采集经济作适当的补充。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口增加和文化的进步,自然渐感山地空间的狭隘,为了寻求更大的生存空间,这些起源于山地的农业部落就向邻近的大河流域地区——如尼罗河、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印度河一恒河、黄河一长江低平而广大的冲积平原移动,从而大大地发展了农业经济文化。⒁

  本区的自然条件为原始农业的发生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生活于此的远古居民在采集和保管野生植物的过程中,通过长期的观赛、摸索和实验,栽培出了农作物,并开始从事原始的农业生产活动。另外,还通过舍饲的方式发展了从属于农业的畜牧业,在饲养的家畜中,杂食动物猪的数量是最多的。经过几千年的发展,直到今天,本区仍为占有全国农业人口95℅,耕地面积90℅的农业经济类型地区。

  (二)、蒙新干旱区

  包括大兴安岭以西、长城一乌鞘岭—祁连山一昆仑山以北的广大地区,约占全国面积的27.3℅。本区主要特点是,有广大的高平原和横亘于高平原中的山脉,地处内陆而四周多山岭,季风影响微弱,属半干旱和干旱气候,植被大部分为荒漠,一部分为荒漠草原和干草原,在高山的垂直分布中则有森林山地草原以及相应的土壤。⒂

  本区自然地理环境与东部季风区有根本的区别,在光、热、水、土资源的配合方面有较大缺陷,植物资源缺乏,土质坚硬,原始石、木制农具几乎无法开垦,不利于广泛地发展农业,只有河滩等较小的地段,才适于耕作。

  这样,草原地带自然地理条件的特点便对这里的原始部落人群的历史发展进程及其经济结构发生了强烈的影响。由于牛、马、羊、骆驼等家畜均属食草类动物。它们生活的区域主要在草原,于是在无以依赖农业维生的地方,就产生了独特的、完全依赖家畜维生的经济类型—游牧业。这种经济在这块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里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在荒漠草原上,人们赶着畜群,逐水草而迁徙;在山地草原区,人们在夏季把牲畜赶到高山草地,冬季则赶往河谷地带。这种情形也一直延续了几千年。

  应当指出的是,在本区与东部季风的交界处,存在一个农牧交错的过渡地带。这种混合经济类型的形成是与该地区自然条件上的两重性分不开的。至于后来的政治、军事以及其它原因所造成的经济类型变异现象,则应另当别论。

  (三)、青藏高寒区

  包括除柴达木盆地以外的整个青藏高原地区,约占全国面积的26.7℅。突出的特点是,海拔高度大,热量不足,由区外输入的水气不多。植被以荒漠、山地草原为主,森林很少,大部分为内陆河流域,为许多大河的上源,有较多的冰川和湖泊。⒃

  这个地区的经济文化有自己的特殊性。如前所述,马家窑文化和齐家文化,主要分布于本区的东部边缘地区的黄河和湟水流域,以及东部部分地区,经济文化类型是以农业为主,畜牧业为辅。到了齐家文化晚期和卡约文化时期,则转而变为半牧半农,或以牧为主的经济文化类型。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经济结构上的重大转变呢?

  原因之一是,自然地理环境为这种混合型经济提供了可能。在内陆河流域和湖泊、河谷地带,存在发展早期农业的客观条件;而在广大的高山地区,又有着大片的荒漠和草原,成为发展畜牧业的理想场所。原因之二是,生产力的进步、人口的增长,导致生存空间的相对狭窄。这一文化系统的南缘耸立着阿尼玛卿山和岷山,北缘沙漠广布,东部与强大客省庄二期文化为邻,因此要向外部空间发展是困难的,只有走出河谷,开发本区的高山地带。最后一个原因,是气候条件的变化。“五、六千年前的湿润气候之后所出现的变干阶段,在华北、东北、西北和长江以南都有证据,”这一干燥时期的年代据碳十四测定约为距今五千至二千五百年。⒄在灾害性气候的长期作用下,会使生态系统和社公经济系统以及生产技术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当时气候条件的这种持续性的变化,显然不利于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在前两个原因的基础上,气候条件的变化就促使齐家文化时期的居民逐步改变自己的经济结构,向半牧半农或以畜牧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转化,大约到了卡约文化时期,这种转变基本上完成了。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当人类社会进入新石器时代之后,逐渐形成的经济文化类型圈往往与自然地理圈相吻合。这绝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而是自然地理因素作用于人类社会经济的真实反映。

                  四、结 语

  恩格斯提出第一社会大分工概念的主要依据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而摩尔根认为雅利安人的农业晚于畜牧业的唯一根据,是印欧人语汇中的牲畜名称是共通的,而农作物的名称则是互异的。

  关于这一论据的正确与否我们姑且不论,仅从近百年来中国及世界各地的考古发现来看,摩尔根从雅利安游牧部落得出印欧人是从游牧开始进入文明的论断是不能成立的,更不能作为人类文明起源的普遍规律。我们认为,世界文明的起源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经济文化类型形成的途径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性的,用一个简单的理论模式或假说来套各民族各地区的文明起源史是不妥的。至于某个民族或地区的文明是如何起源的,农业和畜牧业是如何发生和发展的,是因时因地而异的,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从宏观角度纵观东大陆的历史,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即在不同地区产生了主营农业和主营畜牧业的部落——是实现了。但这种“实现”的途径,是与恩格斯所说的不同的。

  考古发现说明,黄河和长江流域的社会经济自新石器时代始就一直是以农业为主线而发展下来的,至今未发现游牧部落的遗存,也就是说,始终未发生“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的现象,甚至未发生过农业部落和游牧部落分工的现象;在北方草原地区,虽然存在“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的可能性,但目前实物资料尚嫌欠缺,有待进一步的考察。由此看来,关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概念需要作某种程度的修正。

  这里,我们还需要说明的是,在考察某一地区文明起源的时候,时间观念应以相对年代(相当于社会发展阶段)为准,而不应以绝对年代为准。因为在远古时代,各个地区之间有着相当大的独立性,只要某一地区的历史发展从早到晚自成系统,就应作为一个独立单位进行考察,而不应轻易地推断其文化为另一历史较早地区文化的派生物。在农、牧业起源和发展问题上亦应如此。既不能简单地搬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理论,又不能因为几大文明古国是以农业经济为主就由此推断其它地区也是同一模式。关于这一点,考古发现所反映的历史事实已经作出了最好的回答。





注释:

①⑿,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②③④⑥⑦⑩ 此节中所举考古学资料系参考:

  1)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收获》。

  2)文物编辑委员会编:《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

  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

  4)苏秉琦、殷玮璋:《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文物》1981年5期。

  5)俞伟超:《关于“卡约文化”的新认识》,《青海考古学会会刊)第3期。

  6)严文明:《长城以北的史前文化》,根据北大考古专业课堂笔记。

⑤李洪甫:《将军崖岩画遗迹的初步探索》,《文物》,1981年7期。

⑧盖山林:《内蒙阴山山脉狼山地区岩画》,《文物》,1980年6期。

⑨ 1)《内蒙古白岔河流域岩画调查报告》,《文物》,1984年2期。

 2)《新疆天山以北岩画述略》.《文物》,1984年2期。

⑾ 1)《甘肃省靖远县吴家川发现岩画》,《文物》,1983年2期。

 2)《甘肃地区古代游牧民族的岩画》,《文物》,1972年12期。

 3)《青海省哈尤沟、巴哈毛力沟的岩画》,《文物》,1984年2期。

⒀⒂⒃⒄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经济地理研究室编:《中国农业地理总论》。

⒁陈芳惠:《历史地理学》。

                    (原载《安徽师大学报》1985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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