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0926②致沈雁冰

360926②致沈雁冰



明甫先生:
    廿五日信廿六到。美成“排竣”之说甚巧,至于校,则尚剩&◎◎序目。先前校稿,他们办法亦与上卷不同,至二校,必打清样来,以示无需三校之意。我亦遵命,但曾提出一页,要三校,而至今不至也。
    《中国的一日》至今无有,有时非常宽缓,是生活书店所不甚少有的事,以前亦往往遇之。此店貌似旺盛,而办事或失之太散漫,或失之太聪明,其实是很不健康的。
    《述林》初拟计款分书,但如抽去三分之一交C.T.,则内山老板经售者只三百余本,迹近令他做难事而又克扣其好处,故付与C.T.者,只能是赠送本也。
    专此布复,并请
秋安。

树顿首九月廿六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