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0304致楼炜春

360304致楼炜春



炜春先生:
    来示敬悉。《门外文谈》系几个青年得了我的同意之后,编印起来的,版税大约是以作印行关于新文字的刊物之用,应由他们收取,与我已无关系。
    所以天马对于我的负债,其实只有《选集》的二百元,不过我与书店,不喜欢有股东关系,现在既由兄及友人复业,我可负责的说,非书局将来宽裕自动的付还,我决不催索,那么,目前也可以不算在债务里面了。天马在中途似颇有不可信之处,现既从新改组,我是决不来作梗的。
    专此布复,即颂
时绥。

迅顿首三月四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