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1105致王冶秋

351105致王冶秋



野秋兄:
    十月二十八日信收到;前一信并《唐代文学史》,也收到的。关于近代文学史的材料,我无可帮助,因为平时既不收集,偶有的一点,也为了搬来搬去,全都弄掉了。《导报》尚有,当寄上;阿英的那一本尚未出,出后当寄上,我想大约在年底罢。
    讲文学的著作,如果是所谓“史”的,当然该以时代来区分,“什么是文学”之类,那是文学概论的范围,万不能牵进去,如果连这些也讲,那么,连文法也可以讲进去了。史总须以时代为经,一般的文学史,则大抵以文章的形式为纬,不过外国的文学者,作品比较的专,小说家多做小说,戏剧家多做戏剧,不像中国的所谓作家,什么都做一点,所以他们做起文学史来,不至于将一个作者切开。中国的这现象,是过渡时代的现象,我想,做起文学史来,只能看这作者的作品重在那一面,便将他归入那一类,例如小说家也做诗,则以小说为主,而将他的诗不过附带的提及。
    我今年不过出了几本翻译,当寄上,但望即告我收信人的姓各,以用那几个字为宜,因为寄书要挂号,收信人须用印章的。又南阳石刻拓费,拟寄上三十元,由兄转交,不知可否,并望即见复。专此布复,即颂
时绥。

迅上十一月五日

    回信可仍寄〖仍〗书店转交,不致失落的。又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