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0327③致曹靖华

340327③致曹靖华



亚丹先生:
    先生译《星花》至本年二月底为止之版税,已由公司交来,今特汇上。希在票背签名盖印(须与票上所写者相同之印,勿用闲章),略停一二日后(因恐其存根尚未寄到),往琉璃厂商务印书馆分馆去取,即可付与现洋。取款须至会计科,先前设在楼上,现想必照旧,向柜台一问便知。有时要问汇款人,则云,本馆员周君建人经手可也。收到后并希示知为幸。
    专此布达,即颂
时绥。

弟豫 顿首 三月二十七日

    附汇票一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