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0106致林语堂
340106致林语堂
语堂先生:
    顷得亢德先生函,谓楚囚之稿,仅有少许可登,并以余稿见返。此公远在北平,难与接洽,但窃计所留字数,不过千余,稿费自属无几,而不佞则颇有擅卖他人螓首之嫌疑,他日史氏笔伐,将云罪浮于桀,诚不如全躯以还之之为得计也。以是希于便中掷还所留之三纸为幸。
    专此布达,并请
    默安。
迅 顿首 一月六夜
    令夫人令爱们尊前均此请安。
copyright Reserved 2014-2019 版权所有 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 京ICP备1804159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