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0603致曹聚仁

330603致曹聚仁



聚仁先生:
    二日的惠函,今天收到了。但以后如寄信,还是内山书店转的好。乔峰是我的第三个兄弟的号,那时因为要挂号,只得借用一下,其实是我和他一月里,见面不过两三回。
    《李集》我以为不如不审定,也许连出版所也不如胡诌一个,卖一通就算。论起理来,李死在清党之前,还是国民党的朋友,给他留一个纪念,原是极应该的,然而中央的检查员,其低能也未必下于邮政检查员,他们已无人情,也不知历史,给碰一个大钉子,正是意中事。到那时候,倒令人更为难。所以我以为不如“自由”印卖,好在这书是不会风行的,赤者嫌其颇白,白者怕其已赤,读者盖必寥寥,大约惟留心于文献者,始有意于此耳,一版能卖完,已属如天之福也。
    我现在真做不出文章来,对于现在该说的话,好像先前都已说过了。近来只是应酬,有些是为了卖钱,想能登,又得为编者设想,所以往往吞吞吐吐。但终于多被抽掉,呜呼哀哉。倘有可投《涛声》的,当寄上;先前也曾以罗怃之名,寄过一封信,后来看见广告,在寻这人,但因为我已有《涛声》,所以未复。
    看起来,就是中学卒业生,或大学生,也未必看得懂《涛声》罢,近来的学生,好像“木”的颇多了。但我并不希望《涛声》改浅,失其特色,不过随便说说而已。
    专复,并颂
著祺。

鲁迅 上 六月三夜